地質勘查的工作者講解地質災害形成條件
地質勘查從廣義上可理解為地質工作,是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運用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鉆探、坑探、采樣測試、地質遙感等地質勘查方法,對一定地區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的調查研究工作。
1、自然因素
地形地貌條件:坡地,陡崖,山地溝谷,巖溶盆地、洼地、槽谷等地形坡度起伏較大的區域是地質災害的易發地帶。一般情況下:地形坡度為20----50度易發生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坡度60----90度,甚至反起向陡崖易發生崩塌、地裂縫和高角度滑坡;巖溶盆地、洼地、槽谷等易發生塌陷。
地層巖性條件:松散堆積層、軟質的砂頁巖和含煤地層、軟硬相間分布的地層、硬質的碳酸鹽巖和砂巖,特別是有軟弱夾層的巖層。
地質構造條件:斷層、節理裂隙發育的地區。
大氣降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之一。降雨強度大小、降雨連續時間長短和降雨量大小等是決定產生地質災害的重要條件,一般情況下,降雨強度50mm/h左右時,即可誘發;降雨歷時越長、降雨量越大,地質災害發生頻率越高。
水文地質條件:松散堆積層、巖石裂隙中賦存的地下水。
地震:由于地震產生振動而使山體失穩。一般情況下,烈度7度、震級5級即可導致地質災害。
2、人為因素
工程建設活動:切坡腳、加載、棄渣、棄土。常導致滑坡、崩塌、泥石流。如貴陽沙沖路滑坡。
水利水電工程:蓄水。常導致庫岸塌滑、滑坡。如興義魯布格電站發寨滑坡。
采礦活動:由不規范的采礦活動導致,常造成山體開裂、崩塌、滑坡等。如六枝新窯采石場滑坡;赫章媽姑鉛鋅礦地面塌陷;鐘山區中坡村煤礦地面塌陷、開裂、滑坡。
抽取地下水:我省有豐富的巖溶地下水,集中或分散的深井、采礦等抽取地下水常導致地面塌陷和地面開裂。如遵義金塘谷地巖溶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