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類型的建筑物需要沉降觀測,有規定嗎
有規定,《建筑物變形測量規范》規定需要沉降觀測范圍:
1、磚混結構中采用磚墻承重的建筑物:沉降觀測點一般應沿墻的長度每隔 8~10 m 設置 1 個,并應設置在建筑物的外墻轉角處、縱墻與橫墻的交接處及縱墻與橫墻的中央、建筑物的沉降縫 2 側。
2、框架結構的建筑物:沉降觀測點應設在每個樁基或部分柱基上部。
3、新建筑物與原有建筑物連接處的 2 邊應設置。
4、煙囪、水塔、油灌等其它類似的構筑物,應沿周邊對稱設置。
建筑物沉降觀測,適用于在工業與民用建筑中。在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況,及時發現對建筑物不利的下沉現象,以便采取措施,保證建筑物安全使用,同時也為今后合理設計提供資料,因此,在建筑物施工過程中和投產使用后,須進行沉降觀測。
沉降觀測的規范標準:
1、實施沉降觀測的次數和時間要適當如磚混結構建筑物的一次觀測應當在觀測點安設穩固且第 1 層已經完工后進行。其它結構的建筑物可以參考進行。
2、水準測量的基點位置應該遠離施工的建筑物或者做特殊處理。它的位置一定要選定相對穩定的其它建筑物、巖基等適當部位,一般不少于 2 個。
3、水準測量采用的觀測儀器及使用的觀測方法要講究。
使用的精密水準測量儀器應采用經計量部門檢驗;每次觀測的人員應相對固定、工具等也相對固定;每次觀測盡量采用相同的觀測路線,當場進行相關檢查,確保符合要求。同一觀測點的2次觀測之差不得>1mm。
4、各項相關的資料應妥善保管,存檔備查。